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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唔應該仲用以前嘅方式管治,
所謂嘅在場人士 估計應該係班黃絲, 警方應該拉佢哋非法集結

[ 本帖最後由 版煮報夢. 於 2020-5-25 10:49 AM 編輯 ]



國安部應該關注呢啲演員

[ 本帖最後由 版煮報夢. 於 2020-5-25 10:58 AM 編輯 ]



就算立國安法都阻擋唔到 人渣暴亂, 應該升級黃絲恐怖分子 擾亂國家經濟罪


引用:
原帖由 peter925 於 2020-5-25 11:01 AM 發表



已完全由Ai 全天候監控。
扮演角色沒有辦法拉佢哋, 都係阿爺醒 有條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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