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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今早(22日)開幕,議程包括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大會簡介草案時表示,由於反中亂港及外部敵對力干擾,《基本法》23條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來,法例在香港被別有用心的人污名、妖魔化,有被長期擱置風險,有需要須採取有力措施,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



針對恐怖活動、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四項
【11:40】草案提到,授權全國人大會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全國人大會常委會決定將上述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如果特首同三司有問題,邊個監察佢地?
國安機關是否負責捉無間道?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政情/476270/港版國安法-草案曝光-國安機關可在港設機構-特首須定期交報告

[ 本帖最後由 john117 於 2020-5-22 12:40 PM 編輯 ]



國安機關 = 97前港英年代政治部

香港可以復活喇



引用:
原帖由 chaolininin 於 2020-5-22 12:49 PM 發表
阿爺要設立港版CIA

?_nc_cat=105&_nc_sid=825194&_nc_ohc=Le3auXXY9I4AX-a05df&_nc_ht=scontent.fhkg1 ...
一定要將泛暴連根拔起



引用:
原帖由 happywu 於 2020-5-22 12:59 PM 發表



著草走路!
咁快,睇黎好驚咁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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