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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白衣的婦人因政見不同被失控暴徒推倒後,再遭腳踢及兜頭潑水!

[ 本帖最後由 男E 於 2020-5-7 09:52 AM 編輯 ]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幾時可以即場處決曱甴呢…


由細聽到大,屯門元朗天水圍,果然係廢物暴徒聚集地


好彩今次唔係淋火水。

警察是否要考慮即拉即鞭5野先才押上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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曱甴通街打人


暴徒已經亡命,唔係佢地一班人,
行遠啲,唔好睇,唔好影,
一切交俾警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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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墜樓事件是指在2019年11月4日凌晨時份,22歲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從尚德邨停車場的三樓跌下二樓重傷,延至11月8日8時不治的事件。          今日7號...8號可以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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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binhood2003 於 2020-5-7 02:45 PM 發表
周梓樂墜樓事件是指在2019年11月4日凌晨時份,22歲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從尚德邨停車場的三樓跌下二樓重傷,延至11月8日8時不治的事件。          今日7號...8號可以拜山.... ...
節目名我都諗埋
周梓樂離世半周年悼念



使乜驚 黃打人 例牌輕判...😚


睇到嘅,就係好多暴徒扮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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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男E 於 2020-5-6 11:47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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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白衣的婦人因政見不同被失控暴徒推倒後,再遭腳踢及兜頭潑水!11114388
非法集結
(1)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即屬非法集結。  (由1970年第31號第11條修訂)
(2)集結的人如作出如上述般的行為,則即使其原來的集結是合法的,亦無關重要。
(3)任何人如參與憑藉第(1)款屬非法集結的集結,即犯非法集結罪 ——  (由1970年第31號第11條修訂)
(a)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及
(b)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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