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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嘻哈嘻哈 於 2020-8-3 06:25 AM 發表
自從國安法實施之後,反對派的取向成為各界其中一個注目點,隨著大批反對派候選人被取消參選立法會的資格後,他們又該何去何從?
國安法寫得清楚明白,也道出了中央的底線,就是不能與國外勢力一起顛覆國家主權,亦不能用任何手段癱瘓香港的施政,所以某人或某政黨有份參與上述行為,中央都會嚴加打擊。
既然紅線已劃,再來就是看一眾反對派該如何回應,就像公文黨,三番四次有成員跑到美國英國,要求對方制裁香港,明顯就是越過 ...
反對派有恃無恐,因為有一大班選民支持,主要包括年青人,和一班持有外國護照的居港人士,我認識的一個這類人士,表明投票目的就是要搗亂議會,那些人留港只為享受香港福利在港賺錢,香港出了事便一走了之,他們理應沒有資格投票,所以除BNO外,中央有必要處理雙重國籍問題



見到D人排隊買毒果就知道香港冇希望,香港人中毒太深,只有等到中央收回主權才見曙光


香港人係唔見棺材唔流眼淚,中毒太深唔會醒覺,但好相信終有一日會後悔,可惜到時已經無法挽回


原來肥佬泥以前都係正常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NGnTuYFoFc



[隱藏]
香港公墓猿自英治時代開始一直只是執行者,從來不參與決策,回歸後要當家作主自然產生很多問題,這是個無法解決的難題,下一代年輕人更加夜郎自大,自以為是完全沒有廣闊視野,給他們管治香港想做一個漁港也困難


香港英治時代也是普通法,其實問題不在乎法律體制,而係在於怎樣執行,要解決現時困局,香港需要強而有力的管治,就好像殖民地時港督擁有無上權力,所以最好中央直接委任行政長官及高層官員,由內地派來更好,香港人不佩也不需要西方式民主,回歸後廿幾年已經引證這一點


香港屍髮介越來越離譜,希望中央能夠整治一班黃久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jPpQuHPfuo



新冠疫情進入新階段!WHO:無症狀年輕人成亞太傳播主力

https://heho.com.tw/archives/132590


Virtual press conference on COVID-19 in the Western Pacific
https://www.who.int/westernpacific/news/speeches/detail/virtual-press-conference-on-covid-19-in-the-western-pacific

As my colleague reported—the epidemic is changing: people in their 20s, 30s and 40s are increasingly driving its spread.
Many are unaware they’re infected—with very mild symptoms or none at all. This can result in them unknowingly passing on the virus to others.

[ 本帖最後由 kw_lam 於 2020-8-20 03:54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Astro_0 於 2020-8-26 05:56 PM 發表


個人認為香港近年社會不穩分表層及深層原因:表層原因指體制出現法制漏洞容許反對勢力顛覆政府及外力介入;深屠原因是香港經濟無法轉型下的社會不公,長期被忽視的青年上流及上樓困難等。國安法只解決了部分表層原因,青年問題及階段固化等社會深層次矛盾依舊存在,如政府無法有效解決,難保將來會有更嚴重嘅社會政治事件發生。 ...
現今香港青年人的競爭力每況愈下,政府根本不可能做甚麼,如果不願意到國內發展則機會更少,樓價跟港元與美元掛鉤有關係,低息環境下樓價怎會不高,很多問題不是單靠政府可以解決,香港青年人欠缺世界視野,見識少又自以為高人一等,如果繼續沉醉於政治運動,未來只有死路一條,在此奉勸香港青年人不要再浪費時間於不切實際的幻想,應該努力增值自己,多了解世界及中國,真的不能接受中國的話請盡早移民離開



[隱藏]
香港私髮已經敗壞頂透,黃髮棺放生罪犯屢見不鮮,每次警方拉人都不存期望,香港僅有的優勢「發痔」蕩然無存


全黨超時空打臉? 那些年說好的為了國人健康絕不退讓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_0LHsWvYRk



美國華盛頓暴動西方媒體報導不多

Police disperse protesters in downtown DC after late night march
https://wtop.com/dc/2020/08/about-100-people-gather-near-black-lives-matter-plaza-in-sunday-night-march/
USA: Police disperse Black Lives Matter protest in Washington DC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MxN7Tr7E3c



特首職權可以任免法官,她會有膽量做嗎

https://www.basiclaw.gov.hk/pda/tc/basiclawtext/chapter_4.html

第四十八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權:

( 一 )        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二 )        負責執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法律;
( 三 )        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公布法律;
簽署立法會通過的財政預算案,將財政預算、決算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 四 )        決定政府政策和發布行政命令;
( 五 )        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員: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員職務;
( 六 )        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級法院法官;
( 七 )        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職人員;
( 八 )        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
( 九 )        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處理中央授權的對外事務和其他事務;
( 十 )        批准向立法會提出有關財政收入或支出的動議;
( 十一 )        根據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考慮,決定政府官員或其他負責政府公務的人員是否向立法會或其屬下的委員會作證和提供證據;
( 十二 )        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
( 十三 )        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應公開當日出席講座的人員及相關內容,這些不會是保密吧

司法機構指網上流傳關於法官匿名信內容並不屬實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47528-20200902.htm


司法機構表示,網上流傳一封關於司法機構和法官的匿名信,內容並不屬實。

司法機構回應傳媒查詢時說,司法機構轄下的香港司法學院於7月3日,為裁判官舉辦一個主題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的講座,匿名信中指稱講者發表的談話內容,並不屬實,而且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沒有如匿名信所指,在講座後與任何裁判官開會,因此匿名信的相關內容亦不屬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9-4 11:20 PM 發表



咁只能怪中央失職,設立國安法時明知香港法院靠不住,仍然要用香港法官用港式程序審
中央只會維護國家安全,香港事務始終由香港人負責,失職是凸手,中央還沒有放棄一國兩制,相信當情況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時中央才會出手,須知香港並不值得中央犧牲太多來挽救,前路怎樣走是大多數香港人自己選擇,後果亦要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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