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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舉拘捕了十五名包括李柱銘等泛民領導人,控以涉嫌組織去年未經批准遊行合共五宗罪名。這十五人參與涉嫌違法活動,警方何以遲了半年才採取行動呢?

警方解釋因為需時蒐集證據。但他們參與涉嫌違法行動,鐵證如山,對於年輕人產生一定破窗效應,為何警方不一早執法?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15/20200421/849042/專欄-幸福摩天輪-大圍捕兩個謎
被捕的這批漢奸, 這一生人講過多少大話, 牠們自己心中有數。



李柱銘慣說歪理, 不由自主地對記者說:「舒服晒……我為我所作所為一點都無後悔,我感覺到驕傲,終需有機會為一班優秀的香港年輕人去繼續行民主路。」
這等令人心寒的大話, 要他的兒子親自上陣去繼續行民主路, 才可令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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