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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號,喺新冠肺炎肆虐嘅風口浪尖上被曝出香港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無視疫情期間嘅「限聚令」,喺深水埗一間酒吧參加有40人之多嘅聚會。身為議員關鍵時期唔以身作則遵規守紀,卻公然「拉大隊」去酒吧飲酒,增加疫情防控嘅難度、罔顧公眾安全,可謂自私之極。


為有效控制疫情嘅發展,特區政府自3月29號起就已經實施咗「限聚令」,限制4人以上喺公眾地方聚集。遵守「限聚令」關係到每一個港人嘅健康,要求所有港人都必須遵守更何況係公職人員。但立法會議員嘅陳淑莊卻冇一絲身為公職人員嘅覺悟,更何況陳淑莊嘅行為仲違反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嘅規定。諷刺嘅係,陳淑莊本人仲係一名律師,如此膽大包天、知法犯法嘅無恥行為亦祗有陳大律師可以做得出來。 面對公眾嘅憤怒以及指責,陳女士畀出嘅解釋係自己當晚前往酒吧係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去開「公務會議」,可以豁免等等。


不過陳女士唔解釋仲好,一解釋就開始啪啪打面。到底係乜樣嘅「公務會議」需要疫情期間深夜到酒吧先至可以開?而且酒吧呢種嘈雜、狹窄環境居然適合用嚟開公職會議?唔得唔講陳議員品味真係好獨特! 要知道前段時間陳淑莊先至喺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開會審議港鐵沙中線工程追加80多億元撥款時口出狂言「醫護人員都叫大家盡量stay home,此時此刻要開會,對得住醫護人員咩?」 呢啲話語仲言猶在耳,轉眼就被陳女士拋諸腦後,我哋不禁想問你對得住醫護人員冒著生命危險換嚟嘅安全嗎?如此群聚邊個可以保證唔會發生疫情感染嘅風險?萬一有人因呢次聚會染上新冠,應該由邊個嚟負責?陳議員眼睛祗睇住人哋,罔顧聚會可能存在嘅播「毒」風險,對己對人「雙重標準」,可謂係厚顏無恥之極。
好似呢種人前一套,背後一套啪啪打面嘅行為,對反對派嚟講早已係家常便飯。例如近日反對派區議員又開始喺網上宣揚自己「成功爭取」維修街燈、發聲要求商戶營運。幾咁可笑!過去大半年嘅黑暴運動中,若冇反對派嘅縱容、包庇甚至係親自參與,呢啲交通燈、路燈等公共設施亦不至於被破壞至此,眾多商戶亦不至於被逼「關門大吉」!反對派喺香港大搞分裂,宣傳「港獨」甚至喺疫情期間亦不知收斂,引起民憤累及自身,宜家又後著面皮稱自己為居民「爭取」,擺明係喺度自造議題、矇騙街坊為自己製造工作成績,如此賊喊捉賊嘅行為可恥之極。再講,你哋嘅議員「寶座」係靠著你哋嘅黑暴手足登上嘅,如今發表呢番措辭唔需要考慮一下手足嘅感受咩?
災難係一面鏡。喺危急關頭,我哋睇到特區政府攞出強有力嘅防疫措施,醫務人員、警隊和社區工作者為遏制疫情嘅傳播都付咗出巨大嘅心血。 我哋仲睇到一啲別有用心嘅人喺其中搖唇鼓舌、賊喊捉賊、醜態百出。隨著時間嘅推移,邊個係市民健康嘅保護人,邊個係社會秩序嘅破壞者,事實已有公論,相信個啲危害社會秩序,企圖擾亂香港嘅宵小之人遲早會受到應有嘅懲罰。



身為立法會議員,反對派的大佬們總是把代表民意作為盾牌,你能代表誰呢?你只能代表自己,一面要求政府強力措施,一面把自己淩駕於市民之上,帶頭破壞遏制疫情措施,還敢不要臉的自稱代表民意嗎?是在破壞民意!濫用民意啦!


反對派議員亂港之心唔死,為了自己嘅私利唔顧香港市民身體健康,禍亂香港其心可誅。


立法會議員嘅陳淑莊卻冇一絲身為公職人員嘅覺悟,更何況陳淑莊嘅行為仲違反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嘅規定。諷刺嘅係,陳淑莊本人仲係一名律師,如此膽大包天、知法犯法嘅無恥行為亦祗有陳大律師可以做得出來。


[隱藏]
禍亂香港,必遭法制嚴懲,必遭世人唾棄!


陳淑莊這類議員再一次把反對派的智商下限拉低,疫情之下這些人為了攪炒政治根本不顧其他人的生命。


只要市民稍加辨別,喺呢場防控疫情慨「大戰」中邊個「真心」邊個「假意」其實已經一目了然。


陳淑莊恃議員身份耍特權, 更為逃避責任而涉嫌一再作出失實陳述, 特區政府必須嚴查, 立法會也應該進行紀律聆訊, 畀市民一個清楚交代。


昔日港人一直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若「觸犯法例」就要面對法律制裁,但近年泛暴派教人所謂「違法達義」,令後生不斷僭越法律底線,從非法「占中」到修例風波,都反映出香港新一代法治觀念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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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議員有冇真正考慮市民嘅利益 仲系只顧着自己呢


嚴懲亂港分子已經迫喺眉睫,呢些臭蟲必須除之以絕後患。


引用:
原帖由 前晚浪漫的桌布 於 2020-4-8 11:35 AM 發表
只要市民稍加辨別,喺呢場防控疫情慨「大戰」中邊個「真心」邊個「假意」其實已經一目了然。
反對派究竟做過咩真係見唔到
買十幾盒口罩派街坊?咁就可以當做左野



陳淑莊身為反對派議員喺新冠肺炎肆虐嘅關鍵時期更應以身作則遵規守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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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是什麼,如此罔顧市民生命安全,無視他人人身安全,其所作所為是不是本末倒置、悖逆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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