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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須還柙至4月8日判刑,期間為其索取背景、勞教及教導所報告。辯方留待索取報告後始作求情」

20歲認罪.... 
勞教太短幾個月後出黎又會參與活動,
為左令佢有更長時間反醒及減少參與暴動嘅機會,
教導所會比較適合佢



回上面各師兄

今次佢無攞感化或社服報告,應該係勞教及教導所二選一
不過我都唔排除爆大冷緩刑嘅,你知啦法官嘅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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