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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係呢條杏加橙,認住呢條廢柴.


引用:
原帖由 Beyond2014 於 2020-3-25 01:15 PM 發表
又拉一件恐怖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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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7日晚近200名示威者圍堵旺角警署,警方作驅散行動時示威者四散。20歲男學生其後在通往旺角新世紀廣場的行人天橋上遭警方截查,在身上搜出汽油彈、打火機、頭套等物,當場被捕。警誡下他聲稱有人提供汽油彈予被告,以作堵路之用。男學生今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須還柙至4月8日判刑,期間為其索取背景、勞教及教導所報告。辯方留待索取報 ...
都成二十歲人啦,又係高知識份子,就唔好講到自己咁無知喇。
二十歲都咁無知,我哋呢啲廢老點敢交棒畀你哋啊!



Fuxking🐕官話罪大惡極必須重判!罰款5百社服5個鐘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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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認罪,有幾多手足去聲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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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種乞衣暴徒浪費父母養育之恩。唔死都無用,廿歲唔係兩歲,廢物!


不撚知所謂,閹撚左隻死廢狗佢啦


社服10個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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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gblowwater-a1 於 2020-3-25 01:54 PM 發表
有人將汽油彈交予他,用以堵路之用。<===who???
左手交右手??



“辯方留待索取報告後始作求情”,求情???唔能係嘛,咁能醜怪,又扮智障囉


恭喜!人生更精彩!


判教導所啦, 呢的人, 真係要好好接受教導。


其實廿歲,對社會同國家點解有咁深仇大恨?剩係睇連登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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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做你又做,正傻仔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