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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去年九月二十九日的港島遊行後發生警民衝突,事後有九十六人被控暴動罪,各被告去年已分兩宗案件提訊,其中一名任職平面設計師的女被告早前已獲准保釋,她昨到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法庭批准她於本月底離開香港,到德國出席一個關於人權的交流會,但最終被法官拒絕其申請。
官稱可網上視像參與三十六歲保釋申請人黃韻思與另外四十三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去年九月二十九日,在金鐘夏慤道一帶與他人參與暴動。該宗案件暫定於三月十三日再訊。黃的代表大律師昨指,她於去年底獲邀到德國出席交流會,屆時會參加分享環節,希望法庭准她離境。惟法官指黃可透過網上視像系統參與其中,駁回其申請。
案件編號:HCCP 84/2020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00219/00176_043.html


德國?又嚟?呢啲屬高危地方,點知你係米想著草?真開胃。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你在我生命中的出現,足夠我回味一生...」






比唔夠錢啫

喺庭上攞1千萬現金出黎大佢丫嘛



係咪想著草呀?交流?去咗唔返嚟呀!


臉皮十公里厚


[隱藏]
如果交流會係案發之後安排 一定有古怪啦!

3月13日開庭月尾離港?? 妳嘅意圖都好明顯喎

[ 本帖最後由 tony.hk 於 2020-2-19 08:39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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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逸國藏污納垢


人權交流會?阻人這工係人權?霸路阻路保人權?吾支持就打人?放火燒人?呢D就係人權?真係。。。。。


引用:
原帖由 東方紅 於 2020-2-19 06:56 AM 發表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00219/photo/0219-00176-043b1.jpg?t=1582066520572

【本報訊】去年九月二十九日的港島遊行後發生警民衝突,事後有九十六人被控暴動罪,各被告去年已分兩宗案件提訊,其中一名任職平面設計師的女被告早前已獲准保釋,她昨到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法庭批准她於本月底離開香港,到德 ...
以為個個都係黃法官?帶條咁嘅顏色頸巾!抵撚死!



[隱藏]
曱甴死全家


引用:
原帖由 tony.hk 於 2020-2-19 07:00 AM 發表
比唔夠錢啫

喺庭上攞1千萬現金出黎大佢丫嘛
加埋瑞士銀行本票



到德國出席一個關於人權的交流會?你想交流乜?


平面設計c
笑撚死



告廣。。。。
吊!
着草呀!
緊系
坐洗頭船,
十八歲女,八折。
三十幾!
雙倍!



[隱藏]
德國,高危走路國。
人權組織,又係班藏獨L攪。
結論,着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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