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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4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17歲青年涉嫌在上月29日向葵涌警署投擲汽油彈,令警署車閘位置起火。青年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4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檢取證物及為涉案的燃燒彈及通渠水等作進一步調查,被告保釋申請被拒並需還押侯訊。



報稱任職運輸工人的17歲男被告陳俊輝,被控於2020年1月29日,在香港新界葵涌警署近停車場閘入口,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葵涌警署,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指陳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但在音樂方面造諧高並考獲鋼琴演奏級,現身兼3份兼職來賺取音樂學院的學費。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證據強並有重犯機會,故拒絕陳的保釋申請。陳保留8天保釋覆核申請,覆核申請預計將在2月14日處理。







肺炎咁嚴重種敢出門丟汽油彈,頭鐵丫
全部抓住隔離唔好感染比他人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5868300-【修例風波】涉向葵涌警署擲汽油彈-17歲青年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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