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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聞評論] 【監察新科議員】驅散不用催淚彈? 警:用棍更暴力 - 香港文匯報
#1
發表於 2020-1-27 13:34
元朗區議會在昨日會議上繼續炒作「警暴」問題,要求警方保證催淚彈「零傷害」、不許警方用「戰術考慮」一詞,及質問警方為何在某些地點放催淚彈等,警方一一回應,並重申驗測已證明催淚煙不會對人體造成永久傷害,而警方在何處執法,均受制於示威者在何處違法。同時,元朗區議會昨日越權要調查已進入司法程序的「7.21事件」,無視特區政府的勸阻繼續表決,民政處直言不便參與有關討論,並與全體特區政府官員及秘書處職員離席。■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元朗區議會會議昨日的議程包括討論「催淚彈的成分,對人體、動物及社區的影響及清理其殘餘物的情況」。區議會主席、民主黨黃偉賢質疑,警方能否只用「人手」驅散示威者而不用催淚彈。元朗警區副指揮官陳漢銘回應說,警方會因應現場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倘用人手驅散,可能會用上警棍,武力程度其實較催淚彈更高.........
既然新科議員不想用催淚彈,那就不用好了,效法西方國家警察,全面警棍侍候好了。
[轉貼]
香港一人一票選出來的議員,質素再低都無可奈何,怨不得人。
新聞來源連結:
http://paper.wenweipo.com/2020/01/24/HK20012400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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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20-1-27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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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20-1-27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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