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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23歲王姓女設計師去年10月在大埔一帶參與示威活動時被截查,警方在其背包內搜出三枚汽油彈和一樽易燃液體,該名女子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今日(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2個月。
裁判官裁決時指岀,案件量刑起點是監禁21個月,但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加上年僅23歲,相信案件對她日後的工作會有一定的影響,減刑後判她入獄12個月。
大埔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甯嘉誠在散庭時表示,自去年6月至今警方偵破30宗與汽油彈相關的案件,共有67人被捕。連同本案,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罪,分別被判監禁12至14個月。甯嘉誠表示,雖然案件中沒有人受傷,但法庭仍然判處較長刑期,可見法庭十分重視案件,重申警方會對暴力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



高學歷,低智商,結果做監躉,中學歷,低智啇,結果做區議員,低學歷,低智商,結果做立法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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