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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警察,唔好再用家教式去管治社會!按國際標準,堵路,破壞公物,破壞交通設施,公眾地方傷人,放火應該開鎗射殺(已經有6個月警告)。生擒呢D社會垃圾冇用!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