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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今年5月,在立法會示威區內,非法損壞一支國旗,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呈上經修訂的案情撮要,當中新增了閉路電視片段及3位證人。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7日獲法庭批准,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徵詢法律意見,期間鍾翰林可按原有條件續保。

現年18歲的鍾翰林,被指5月立法會召開《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期間,與愛國團體發生爭執,混亂中有人撕毀國旗,而鍾翰林涉嫌將國旗扔上半空,因此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
違法了就要受到應有嘅制裁。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損毀國旗及刑毀明年2月再訊-031558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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