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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jgjdid 於 7-12-2019 02:49 AM 發表
即將舉家移民加拿大、被控暴動罪的22歲無業女被告吳海琳,今(6日)透過律師向東區法院申請在本月29日至明年1月12日離境......
狗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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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wongching 於 7-12-2019 03:04 AM 發表
走咗冇可能番嚟,移民加國5年內要住滿3年,否則再入境時會問話可能取消身份。 判刑超過3年有可能冇咗移民身份
定罪就冇左良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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