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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馬鞍山中學有兩名學生,日前被發現涉把烈性炸藥TATP帶返校園,警方拘捕其中一名中六男學生,控以管有爆炸品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提堂。控方指稱,涉案炸藥分量雖只有0.5克,但稍加摩擦便會爆炸,威力足以炸斷手掌。裁判官不排除該男生會再涉案,故駁回其保釋申請,男生須收押至農曆年三十再訊,以待警方調查。

就讀中六的被告黎文光(18歲),昨身穿校服外套應訊,暫毋須答辯。控罪指他於今年11月27日在明愛馬鞍山中學,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據控方指稱,事發當日是學校上課日,約有300名學生及45名職員在校。當天早上8時許,黎文光與同學傾談間透露帶了一些化學品回校。不久事件傳開,驚動校方,至早上11時許到黎的班房搜查,當時有黎及另外六名同學在內,在黎的座位檢獲由四厘米乘六厘米錫紙包裹的涉案粉末,黎聲稱是TATP炸藥。校方立即通報警方的駐校聯絡主任,其後報警。

控方續指,警方當日接報已即時安排爆炸品處理課到校,經初步調查,確認涉事粉末為TATP,約0.5克重,因極為易燃,稍加摩擦便可爆炸,此分量已足以炸斷手掌、手指,故當場將其稀釋處理。警方又把另一包分量相若的懷疑TATP送交化驗。現時控方要求將本案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涉案爆炸品等。

咁細就搞炸藥,大咗咪同IS一樣?



典型的被洗腦!養了18年、如果是家中獨子,其父母真的是慘!建議揾葉建源問下,點解自己的兒子變成咁?又可以問下公民黨的人、兒子的人生是否從此更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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