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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已無法理,天理不容!殺人放火金腰帶,被人私了冇屍骸。


引用:
原帖由 寒冬大大馬桶 於 2019-11-19 00:28 發表
葉繼歡,季炳雄下次打劫,記得帶埋校長去啦?
要under 18 先得wor



引用:
原帖由 csl225 於 2019-11-19 12:25 AM 發表
以後呢班中學生再出嚟暴動, 係咪呢班校長同政客賠償人員傷亡,同埋店舖交通毀壞嘅損失。警察記低晒呢班中學生嘅名, 其他人有咩損, 記得搵呢班校長,葉畜,豬肉成,張達明賠償。

10530893 ...
同意
如果沒有留這些人案底的話
他日如果這些人再犯事
連同今天放生的警察一樣要拉
記低埋邊個警察有份放生這些人



唉!18歲好大個嗱,仲當細路,又免責,點會唔令啲年輕人有恃無恐。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numan123 於 2019-11-19 12:12 AM 發表
圍警察中槍條靚仔都係18歲以下,你估仲係我地細個時,呢啲靚仔隨時狼過華秀隻狗
其實係,似係讀唔成書日日扮演古惑仔



警察都是人,大家都好攰,比個落台階


最少都要警司警戒啦


引用:
原帖由 理+誠 於 2019-11-19 00:33 發表
唉!18歲好大個嗱,仲當細路,又免責,點會唔令啲年輕人有恃無恐。
一出世就喺網路成長嘅人,特別係00后,其實好早熟好多野都識,並非「小朋友」



引用:
原帖由 JamesPong_007 於 2019-11-19 12:32 AM 發表


要under 18 先得wor
咁就各校長會否呼籲,未夠十八,搶野打劫唔犯法?



[隱藏]
同意先放18 歲以下人士回家見見父母
如有需要,日後再進行預約拘捕啦



咪L出來啊!又要犯法又無膽承擔!正仆街!
而家自焚先有用呀!㭍頭!



即是再犯再捉到...必告 暴動罪!


呢D14歲就扑嘢啦,


有掉磚殺阿伯 又點火燒人

D暴徒而家喊呀?垃圾



[隱藏]
今晚坐大飛著草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