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876
  • 回覆: 7
事件證明了彈珠不可能射穿護眼罩


喔....快D叫佢公開醫療報告


比槍射中應該公開醫療報告.


子彈同其他武器傷口完全唔一樣.



引用:
原帖由 kpophk 於 2019-11-17 09:34 PM 發表
喔....快D叫佢公開醫療報告
曱甴妹夠L膽公開



[隱藏]
依家係條女唔想公開醫療報告


引用:
原帖由 3p達人 於 2019-11-17 09:33 PM 發表
事件證明了彈珠不可能射穿護眼罩
兩者根本不能比較,彈珠大小、彈義力度、距離都不同。



連當事人都唔敢報案告警隊。好明顯係比暴徒私了啦。


夠膽就公開醫療報告比全港市民知,否則曱甴女受傷一定系曱甴自己人做。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