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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香港中文大學段校長公開信


尊敬的校長閣下:

我們是一群來自中國內地的香港中文大學學生。

鑑於近期在香港街頭及香港各大高校頻繁發生的嚴重暴力活動已嚴重影響我們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現特向校長閣下致函。就閣下最近發表的公開信、與記者及政府的談話及香港中文大學發出的相關通知發表以下聲明及訴求。

目前香港的非法抗議活動越來越多,暴力事件愈演愈烈,校長閣下的公開信不僅反對警務人員履行職責,還公然支持那些因進行暴力活動被捕的中大學生。

中大學生會主席在示威者非法破壞校園設施、嚴重干擾教學活動,並與警方發生衝突的情況下,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了禁止警察進入中大校園的臨時禁令。

以上都是令人震驚並且無法理解的行為。

首先閣下必須明確,大學自治的權利應當被嚴格限定在日常生活和學術相關的範圍內,而絕不應擴大到政治,甚至是暴力活動中。

相信閣下還記得《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條之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任何危害中國主權的行為都絕對不能被容忍。

其次閣下應當清楚,根據《香港警隊條例》第10、50(3)及50(4)條之規定,如任何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則居住在該處或管理該處的人在該警務人員提出要求時,須容許該警務人員自由進入該處,並給予一切合理的便利。

根據上述規定,我們認為警察進入校園履行職責的做法沒有任何爭議,尤其考慮到那些所謂的學生(暴力示威者)在過去的幾個月裡,實際上已經觸犯了法律,並擾亂了教職員及其他學生的生活。

閣下也許會說「他們是中大的學生」,但希望閣下能記得內地學生同樣也是香港中文大學的學生,我們卻無端受到了人身攻擊、歧視及不平等的遭遇,我們認為基本權利應該得到最起碼的尊重。

另外必須要聲明的一點是,作為香港中文大學的學生,我們堅決拒絕被任何暴力示威者代表。我們堅決支持警察進入香港中文大學依法履行職責(包括但不限於搜集證據、與暴力示威者鬥爭、保護在校人員人身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確保我們所有人的和平學習環境等等)。

我們堅持認為此刻非法佔據校園、逼迫學生離開課堂、嚴重危害學生生理、心理健康的這群暴力示威者,不管是所謂的「學生」還是外來者,無論他們出於什麼原因做出的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不能容忍的。

我們再次重申:我們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反對將政治鬥爭蔓延到校園中,堅決與暴力割席。

最後,上述暴力示威者不僅違反了校規,還犯下了各種刑事罪行,他們本應對其不當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但令人費解的是,閣下從未公開批評過這些暴力示威者,反而卻在您的公開信中強烈譴責警察的履職行為。

我們嚴正質疑閣下作為我們本應最依賴和信任的人,為什麼寧可犧牲那些想專心學習的學生的利益,也要捍衛這些暴力示威者們所謂的「自由」和「民主」?

閣下是不是從來沒有考慮過其他學生基本的學習的權利和校園本應具備的和平環境?是不是從來沒有考慮過那些宿舍被燒毀、受傷甚至被暴力示威者毆打的內地學生?

我們認為自己的合法權利已經受到了嚴重侵犯—那些暴力示威者們的犯罪行為一直被無限度地容忍,我們卻甚至無法得到本應得到的東西。

鑑於上述情況,我們強烈敦促閣下:

1.嚴格落實並執行大學規章制度。

凡觸犯刑事罪名的學生均應按香港司法程序逮捕或檢控,警察有權根據《香港警隊條例》執行職務,閣下無權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妨礙警察履行職責的權力。鑑於目前的情況我們有充足的理由認為,學校自身的安保力量無法保護我們的安全。

2.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我們尊重閣下的立場,但同時希望我們的立場也能得到尊重。

因此閣下今後在任何公開場合或公開信中,請務必謹慎地發表任何聲明,我們不想被閣下個人的立場代表。

同時,也衷心希望閣下作為香港八大學校校長之一,能公開聲明尊重「一國兩制」基本原則和我國主權。

3.平等對待全體香港中文大學學生,任何形式的歧視或不公平待遇都不應出現在大學校園中,不論這些學生來自何方。

4.與中國內地學生及其他國際學生深入對話並正面回應訴求,我們作為香港中文大學學生的基本權利和人身安全理應得到充分保障。

香港中文大學的許多學生來自中國內地,一些香港本地的學生也希望能夠專心學習。我們到這裡是為了學習知識和提高能力的,倘若內地學生的合法權益被持續地忽視和損害,最終也會對香港中文大學的聲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我們強烈敦促閣下關注,並正確對待我們的上述意見和訴求,否則我們將繼續通過校董會或其他公開途徑捍衛我們的權利。

最後我們想說:當我們來到香港中文大學時看到的是一片綠水青山,希望當我們離開的時候,這裡不只剩下一片焦土。

以上
盼復
一群熱愛祖國的香港中文大學內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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