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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ongManTak 於 2019-11-3 04:16 AM 發表
聖保羅男女中學違反憲法, 必須追究聖保羅男女中學違憲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爲,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 ...
沒有非法集會的自由呢...
(你自己成日禁回POST學人講自由...好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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