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675
有報道指消防處副處長梁偉雄日前在一個講座中,指示威者是「曱甴」,他們的行為是「殺人」,提醒同事小心。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致函,指梁偉雄作為消防處高層,發表煽動仇恨的言論,又肆意「物化」示威人士,將示威者標籤為毋須要服務,甚至毋須提供救援的對象,言論令公眾震驚不安,嚴重違反公務員應有的操守及紀律。
林卓廷表示,梁偉雄的言論不但影響了消防處多年建立的良好公眾形象,亦令公眾質疑他身為消防處最高層人員之一,能否秉持救急扶危,服務市民的最高原則,希望政府必須嚴肅跟進事件。

由五年前占中、三年前旺暴、到宜家慨反逃犯條例事件,我們看見,身為立法會議員的林卓廷縱容暴力、讚賞暴徒、甚至參與施暴。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