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稱:
"A. 會員類別
I) 正式會員 – 必須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在此,新聞工作定義為受僱於本港傳媒或在港從事傳媒工作,包括於報章、期刊、雜誌、本地及國際新聞通訊社、電台、電視、或數碼新聞平台出任記者、攝影師、美術工作者或編輯;全職自由撰稿人;或從事職前和在職新聞工作訓練等。
權利:(i) 參選執委會;(ii) 表決權;(iii) 享有本會提供之會員福利;(iv) 只有正式會員才能申請記者證。
。。。。III) 附屬會員 – 並不以新聞工作或記者的收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
。。。。IV) 學生會員 – 接受新聞工作培訓或為學徒者。
。。。。 有關記者證之申請
只有正式會員可申請香港記者協會記者證及國際記者聯會記者證,執委會將根據申請人的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批准有關申請。申請人或需提供額外資料證明其工作需要。"
記協究竟有多少正式會員?學生會員不能申請記者證,即是不能以記者身份置身於暴動現場採訪!
記者不是你自稱記者便是記者,不是自稱記者便可以隨便作出採訪,縱然是正式會員,一旦不是在傳媒工作,或其工作不是主要的收入來源,便不是記者了。
[ 本帖最後由 冷漠的香港人 於 2019-10-29 07:41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