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六月九日全港大遊行以來,大律師公會就這場暴亂發出了八份新聞稿。六月十三日的一份譴責警方於六月十二日對以暴力衝擊立法會的示威者使用武力;六月二十一日的一份是要求政府就六月十二日的立法會衝擊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七月二十四日的一份譴責元朗白衣人暴力衝擊市民和記者;九月二日的一份譴責群眾集體違抗關乎禁止阻礙、干擾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法庭禁制令;九月三日的一份譴責警方處理公眾示威的手法;九月十三日的一份譴責有某些示威人士要求首席法官辭職;而最後一份於九月三十日發出的聲明,則譴責有公眾人士在高等法院喝罵檢察官。穿插在這八份新聞稿之中,公會只發了另一份新聞稿,關乎以倫敦為基地的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國際大律師公會),在今年頒發了「法律執業者人權領域傑出貢獻獎」予李柱銘和吳靄儀。這兩名大狀在香港這一場動亂有洗脫不了的核心角色,公會的聲明則特別提到今年是這獎項創立以來首次有兩人同時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