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846
  • 回覆: 32
+2
警方表示,有暴徒以利器從後割警員頸,警員受傷,送院時清醒,警方已即時於現場拘捕兩人。 警方表示,下午5時半左右,有警員奉命到港鐵觀塘站,處理一宗「刑事毀壞」案件期間,被暴徒以利器從後割頸。有警員頸部受傷流血,被送往聯合醫院救治。 警方指,暴徒行徑嚴重威脅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利器襲擊可以致命,警方必...




極端恐怖份子,不需要再三警告,絕對可以格殺勿論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85930-20191013.htm?spTabChangeable=0



今次又幾吋刀? 買定離手


引用:
原帖由 nkt1234567 於 2019-10-13 19:24 發表
今次又幾吋刀?
你想唔想試吓被一吋刀割頸?



格殺勿論


[隱藏]
已經唔係追唔追究問題,而係自身安全問題。
面對呢啲恐怖分子,應即時射殺。



根據美國國際標準,即時開槍,不需警告


引用:
原帖由 nkt1234567 於 2019-10-13 07:24 PM 發表
今次又幾吋刀? 買定離手
你想幾寸?



引用:
原帖由 nkt1234567 於 2019-10-13 07:24 PM 發表
今次又幾吋刀? 買定離手
幾寸已不重要,重要是襲警+謀殺,更重要是人已被捕



我站在示威者旁,感覺到他們反警察的態度,我會稱為狗群效應,我的說法不是嘗試貶低示威者,事實他們的行為早已自我貶低!

所謂狗群效應,一群狗在沒有清晰的領袖下,每隻狗都嘗試提高自身地位,做一些事情例如對入侵者吠叫,嘗試攻擊,以挑戰和提高自身地位,希望能成為領袖,個別示威者向警員怒吼,別的示威者也跟風或用他自我方式,例如另一種怒吼,一個動作,來要令在旁的人應同身份。

這裡就有一個用刀襲擊警員,使他從群體中提升身份,活該!

[ 本帖最後由 Amateur_1 於 2019-10-13 07:39 PM 編輯 ]



[隱藏]
我就睇下個官會點判


暴徒早已言明想殺警,警方高層仍以驅散為主既戰術,令暴動一直持續,加大了前線警員被殘害風險,前線警員應盡快同警隊高層甚至特首達成共識,允許以重手鎮暴。
暴徒行為比一般持刀劫匪更暴力,警員見持刀劫匪不投降 繼續行兇,都會開鎗示警甚至射向該劫匪。而家暴徒暴行比呢D一般劫匪有過之而無不及,反而要處處克制,咁點維持治安。



守護香港大聯盟發起了網上聯署,主題為「反黑暴 禁蒙面 護家園」,如果你都反對暴徒,請一起聯署及廣傳,聯署網址如下
https://safeguardhongkong.hk

民意足夠既話,至少林鄭特首無得再用「睇唔到民意」做理由而放軟手腳止暴,雖然此聯署暫無確認一人只能簽署一次,但有呢個聯署都總好過乜都無。
如果政府真係有心想了解民意,請舉辦一場公投,睇下有幾多人支持/反對暴徒,唔係公投政策,唔需要法律效力,純綷睇下民意如何。



企圖謀殺,要判終身喇掛?


意徒殺警,可恥!😬😬😬


[隱藏]
謀殺,咁都唔開槍?😬😬


主題標籤 #港鐵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