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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簡單解決,同車牌一樣,每個人拿身份証,記者証,到警局換特別識認背心,每人一個記認,失去要即時報警,同信用卡玩法,在場一眼見到,咁就完事!


呢個問題十分嚴重!


在場無背心,可查可捕,之後自己同法庭講,証明到係専業記者,一樣告唔入,真記者可放心。


[隱藏]
百五蚊記者氾濫成災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