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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圍捕暴徒,不會圍捕市民。


林鄭特首,你話你需要民意,唔係就好難做野,被捕暴徒年齡小至十二歲,請問你係咪認為一個十二歲小朋友識政治識仇警識去反政府甚至出黎暴動?大家都好清楚一個十二歲小朋友唔識呢D野,咁你應該清楚好多暴徒都係被邪惡既人用歪理或利誘煽動而走出黎犯法,咁民意已經好清楚啦?正確既事又何須煽動一個十二歲小朋友出黎暴動?
當然,被邪惡既人用歪理或利誘煽動唔等於可免刑責,呢班出黎暴動既人係需要受到坐監呢種較重懲罰先會改過同成長,以免再次被人煽動。
為左呢班暴徒好,為左社會好,為左廣大守法市民好,林鄭特首你應該盡快出重手鎮暴。
你話要有民意先可以做野,其實十月一日有出黎遊行/暴動既人已經係所有暴徒及支持暴徒既人,無出黎遊行/暴動既人就係反對暴徒既人,本來民意就已經好清楚,如果你真係驚,真係唔信,咁不如你搞個公投睇下有幾多人支持暴徒同有幾多人反對暴徒。

[ 本帖最後由 evopanda2007 於 2019-10-8 11:50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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