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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ock18 於 2019-10-7 10:48 PM 發表
重點係香港監獄唔夠位,大家都知機會60份一機會才會要坐監!
唔夠位咪將只係蒙面嗰啲罰款兼1萬小時社會服務令, 叫佢地半夜去掃街, 執垃圾, 晨咁早幫手推磚推泥推鐵畀啲工人整返啲馬路欄杆, 執返班暴徒啲手尾, 平日就叫佢地去海難, 行山徑執垃圾.



被引用(8)
好提議!
要假髮幫到手先!



盡公民責任也是教育的一部分,好呀👍👍


1萬小時即係416日16小時,即係大約13個月零21日16小時,你個諗法都好絕


我都正想咁講


還要清洗流濃牆,可惜D王狗官不會這樣罰法!


好提議,用者自付自理


又或者可給他裝備,企在警方前線幫手推進掃蕩


全部送新屋嶺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