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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uliye2 於 2019-9-22 04:51 PM 發表
當林卓廷形容圍堵中聯辦、塗污國徽的暴徒行為是「尚算和平」,你已沒資格譴責暴力;當林卓廷在暴亂中站在掟磚的一方,你已沒資格譴責暴力;當林卓廷在沙田指揮幾百暴民圍兇新城市廣場職員時,你已沒資格譴責暴力;當林卓廷扭著那個因拍照而被暴民禁錮的過路人的肩膀說:「你交出手機刪掉相片咪放你走」的時候,你已沒資格譴責暴力……因為,林卓廷你就是一個暴力議員。
由五年前佔中、三年前旺暴、 ...
去年牠的50個黨員聲稱因為林的人格卑劣而退黨, 果然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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