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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死蠢無罪 於 2019-9-18 06:10 PM 發表
恐怖學生:以為「蠻不講理」都係道理!

就錢大康指會追究學生周一行為,麥福達指「你們無法反駁當日打爛玻璃的行為暴力」,令在場學生鼓躁,質問「是否玻璃比學生安全重要」。
有學生質疑校方從未尊重學生請求對話的要求,「當日打破玻璃前,已多次向保安要求開門,但被拒之門外,打爛玻璃屬逼不得已」,反斥校方以此譴責他們暴力是諉過於人。

有冇公司真係夠膽請呢啲生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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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理論,我問你借錢,你唔借,我咪搶你錢囉,係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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