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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公權力,司法機構受公眾監督是理所當然,若司法不公,對社會的危害不言而喻。而在外國,「法庭監察」其實早有先例。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912/348050.html
法庭監察審案情形, 並公布負責案件的法官和裁判官之名字以及其審案表現, 這種做法可避免警察拉人 法官放人 ,浪費警力的情況日日上演。
特別在香港, 良民自食其力, 不濫索綜援, 借身份証報細年齡做保安, 竟被法官重判入獄4個月。
而天天大肆破壞, 影響市民生活與生計的暴徒, 竟被法官屢屢放生, 縱容暴徒繼續犯案。賞罰完全偏離正義
香港實在極之需要推行「法庭監察」, 使得法官和裁判官向公眾問責。
還香港市民太平的生活。



法官也是上班一族,是打工仔收取高薪回報。
他們是終身受聘永不被解僱的,但是他們有無尚權威,判案可憑個人政治立場而裁決。
無任何政府機構或民間組織可以監督,因為司法獨立,不能干預。
所以這群高高在上的藍血人就害怕到2047年7月1號,中央政府收回一國兩制時。
他們所學的普通法不能再在香港司法,故此整個法律界都擔心28年後,他們的專業資格化為烏有。
所以現在就利用一群無知青少年為他們作前鋒大肆破壞香港,圖謀奪取政權。
他們充當暴徒的保護傘,暴徒犯罪祇是輕判放生,對頭人犯事就辣手重判。
這樣的司法制度對全香港人公平嗎?普通法原則是這樣的嗎?
香港其他專業人士也是蛇鼠一窩,時常以為自己高人一等,甚麼都比內地專業人士優秀。
教育界、醫護界、科技界、社福界及其他専業人士都怕2047年時,他們的港英專業知識全部作廢。
所以他們群起作亂推波助瀾,誓要奪取政權管治香港,更改有利自己的制度。
説穿了這群高等人士祇是謀取私利,並非為下一代求幸福及前途。
各位藍血人!請放過無知的青少年吧!



引用:
原帖由 晚間藍色腳毛 於 2019-9-14 07:04 PM 發表
法官也是上班一族,是打工仔收取高薪回報。
他們是終身受聘永不被解僱的,但是他們有無尚權威,判案可憑個人政治立場而裁決。
無任何政府機構或民間組織可以監督,因為司法獨立,不能干預。
所以這群高高在上的藍血人就害怕到2047年7月1號,中央政府收回一國兩制時。
他們所學的普通法不能再在香港司法,故此整個法律界都擔心28年後,他們的專業資格化為烏有。
所以現在就利用一群無知青少年為他們作前鋒大肆破壞香港 ...
法庭監察可 提高法庭透明度及公信力
法庭監察(Courts monitor)或聆訊監察(trial monitor)是國際社會包括歐美等國家都會採用的方法,以律師、有法律背景的法務人員或人權專家等組成非政府組織,以觀察法庭程序、訪問當中角色、閱讀法律文件等方法去評估公平審訊、司法獨立及公平等標準是否有應用到法庭日常之中。這個過程也是令司法程序透明化,亦令公平公開公正聆訊得以實踐。過程所產生的報告亦可成為司法改革的參考。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9-9-18 03:17 PM 發表

法庭監察可 提高法庭透明度及公信力
法庭監察(Courts monitor)或聆訊監察(trial monitor)是國際社會包括歐美等國家都會採用的方法,以律師、有法律背景的法務人員或人權專家等組成非政府組織,以觀察法庭程序、訪問當中角色、閱讀法律文件等方法去評估公平審訊、司法獨立及公平等標準是否有應用到法庭日常之中。這個過程也是令司法程序透明化,亦令公平公開公正聆訊得以實踐。過程所產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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