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暴徒行為已經過哂火。包庇逃犯你地已經竟全功,大勝了。
居住問題亦已經由中央正式接手改善。
你們還繼續搗亂,呢個時候,我地唔會再忍讓你地。
快閃唱國歌,就係真香港人反擊你地搗亂行動嘅開始,我地係和平非暴力,唔會用暴力代替道理。
今日你地走來搗亂,走來打交,結果係自食其果,畀警察拘捕。
呢個係教訓你地要尊重別人言論自由的權利。你有權表達意見,我都有權表達意見,我同你並非敵人。你要與我為敵,係你心胸狹窄。我不會與你爭執,你犯罪自然有法律制裁你。
你亦無辦法阻止我地快閃唱國歌行動。下一次你再來挑釁,就會好似42C巴士咁,一網打盡。
[ 本帖最後由 lewark 於 2019-9-15 10:52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