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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貝才貝才 於 2019-9-12 01:53 PM 發表


呢個提議真係唔錯, 快D廣傳, 一定會有人肯做
建議政府新聞部招募記者,紀錄示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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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bu2 於 2019-9-12 01:31 PM 發表
記協主席楊健興又說,傳媒有職責去尋找及報道真相,沒有必要受到阻撓及威嚇,若沒有記者在場,許多事件根本不能見光,永遠變成一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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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部分的示威場面,包括堵塞主要道路、包圍警署、攻陷立法會大樓及堵塞機場等等,記者都在場,為什麼記者都沒有把拍到黑衣人的真實容貌在媒體中暴光?

公眾好想知道究竟哪一個幕後黑手妨礙上述的真實影像被公開?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 ...
一句新聞自由,就可以為所欲為,阻差辦公,挑釁警方,記者證真係好好用嘅擋箭牌,但其實黑記有無人性㗎?



暴徒襲擊黑記隻字不提 真係香港先會發生


[隱藏]
記者比黑衣人更加可惡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激進分子發起「不合作運動」當日,中通社一名女記者在現場採訪時,被一群暴徒層層包圍,迫其出示證件以及刪除手機內相片。其間,懷疑有港台記者竟然幫腔着該名女記者刪相。多名法律界、政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參與圍堵者已涉嫌違法,並批評在場的該名港台記者身為新聞工作者,竟幫腔暴徒,干預新聞自由,必須予以嚴厲譴責。

根據該短片顯示,該中通社女記者當日因在港鐵站內拍攝而被圍攻。儘管她已按照暴徒要求出示了記者證,更刪除了當天拍攝的所有照片,惟數十位暴徒依然不依不饒,不讓其離開。有人聲大夾惡地對女記者叫道:「記者證是假的!」「你怕啊?」一名身上反光外衣中寫上「香港電台」的懷疑為記者人士竟幫腔暴徒,和暴徒口徑一致,要女記者「刪相」。

傅健慈:粗暴干預新聞自由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傅健慈直言,暴徒所為是粗暴干預新聞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限制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非常過分。

他說,片中可以明顯看到該名女記者因多名暴徒威脅而受驚落淚,也因暴徒威脅而不得不刪除照片,因此參與圍堵者是涉嫌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的「刑事恐嚇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五年監禁。同時,圍堵行為亦涉嫌干犯《普通法》中的「非法禁錮」,最高可判處監禁七年。

傅健慈說,該名「港台記者」絕對需要嚴厲譴責,並批評香港電台的很多報道都偏頗、不中立,並非正常傳媒應有的做法,「這樣做傳媒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黃國恩:暴徒涉犯非法禁錮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說,暴徒圍堵不讓記者離開已經形成了「非法禁錮」,「香港是個自由的地方,你不可能無故限制他人自由的,真的好離譜。」惟當時受害記者已經想要離開,卻被黑衣人團團圍住,十分粗暴。

他指出,就算是普通市民,在公眾場合拍照後,亦不需要交出照片,何況當事人本身就是記者,是有權採訪的。「那些人無權看該記者手機,更無權要求刪除。」

黃國恩批評,當時在場的「港台記者」簡直「不知所謂」,與暴徒沒有區別,應當被追責。事實上,近期不乏像這名「港台記者」一樣、將立場帶入工作中的所謂「記者」,掛着記者證卻數次阻撓警方執法、幫助暴徒。「一兩次尚有理由可說,但次次都這樣,警方是應該執法的。」

他直言,包括記者及立法會議員,總有人借「特權」違法,「(我們)不應助長借『特權』違法的歪風。」他建議所有人在遇到類似情況都應該找機會報警,亦可事後報警,維護自身權益。

顏汶羽:不應阻礙記者採訪

民建聯副秘書長顏汶羽表示,採訪是記者的天職,要發揮第四權的效力,去監察社會的事件、披露事件,所以,任何阻礙記者採訪的行為都是不應該的。而地鐵站屬於公眾地方,若發生任何爭議,亦是應該依法處理,若黑衣人不同意記者採訪,可以申請禁制令,絕不是用這樣的方式。

對該「港台記者」的表現,顏汶羽指出,記者無論是什麼背景,在採訪場合都應該互相尊重,「尤其是大家都是在履行職責。」他希望,涉事的港台記者能夠想清楚,自己所在的行業是在做什麼。他並敦促香港記者協會發聲,保障記者履行使命的權利以及良好的工作環境。

香港文匯報記者隨後向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電台查詢。記協主席楊健興在回應稱,由於現場混亂,不十分清楚前因後果,希望該位中通社記者能聯絡記協,而他也會嘗試聯絡港台記者。

他稱,記協「原則上」反對,同時譴責有人阻撓記者合法採訪和拍攝,並稱相信記者在公眾場合拍攝時,會尊重被拍攝者,亦相信市民會尊重記者的採訪工作。如雙方出現爭執,應交由警方按法律公正處理。

至本報截稿時,香港電台尚未回覆香港文匯報記者查詢。



妓協回應左未?



刁,部相機就隊到警察臉上啦,採訪真系要甘前?


想問問傳媒,急救人員推嚴重傷者入院做手術,係咪架車推出黎要先比你地影1分鐘再放行,個傷者死左點算?


黑記唔係需要真相
而係需要材料大做文章



[隱藏]
記協成立既宗旨...... 謎 


真相只有一面


引用:
原帖由 ichthys2 於 2019-9-12 01:32 PM 發表
有記者在場,則不單止事件永遠成謎,而是事件真相永遠消失。
黑媒.教畜.政棍,香港三大害,除之而後快。



香港市民又說,警有職責去執法及維持秩序,沒有必要受到阻撓及威嚇,若沒有警察在場,許多罪惡根本不能制止,永遠變成一個亂局。


引用:
原帖由 西九肉肉獅子 於 2019-9-12 01:56 PM 發表

正確
若沒有記者在場
許多事件根本不能見光
多謝記者們無私奉獻
香港人 萬眾一心 加油
哈哈你算吧啦。「作」者做過乜大家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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