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示威者在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門外集結,以雷射筆照射警署內的警員,其中五人涉嫌離隊並掟石頭入警署。其中被捕的一名20歲女學生被控一項暴動...



大班示威者在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門外集結,以雷射筆照射警署內的警員,其中五人涉嫌離隊並掟石頭入警署。其中被捕的一名20歲女學生被控一項暴動罪,九城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早前批准她保釋外出,但拒絕其離港交流的申請。高等法院邱智立法官今考慮現有證據後,批准她於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到波蘭留學進修,亦批准她毋須出席11月11日的聆訊。
邱智立法官觀看律政司提供的有關片段後,認為現時證據並非律政司所指的「強而有力」,而且指進修是鼓勵青年人所做的行為,故批准李倩瑩更改保釋條件申請,以2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獲准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0年2月4日離港到波蘭進修,需遵守晚上10時至早上六時的宵禁令,每逢星期一晚上六時至九時到馬鞍山警署報道,需居住於申報地址,如更改地址需於二十四小時內告知警方。
二十歲女學生李倩瑩被控於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在‪九龍深水埗欽州街‬深水埗警署對面,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1)現時證據非「強而有力」... 法官大人...咁係唔係無罪...
2)"進修"是鼓勵青年人所做的行為...好似鼓勵青年人暴動多D
3)以2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有錢真係好...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588824/



被引用(10)
證明黑警濫捕,濫權.


差不多警察所抓黑衣暴徒的都全放了,
反過來抗暴義士全入罪,這就是香港了



不知所謂, 而家變左人治唔係法治


成立監法,監記者,監師會!!!!!!
缺一不可!!!



11月11日要做聆訊,又冇話佢冇罪,點解可以就咁放佢走?既然唔使佢出席11月嘅聆訊,咁下次聆訊日期點解唔定?定係呢個法官咁未開審就決定close file?


去波蘭學曱命


邱智文法官判案真係有獨特見解,苦了警隊。


最黑暗就係腥港


黃官系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