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6,099
  • 回覆: 23
  • 分享: 6
+9
香港《大公報》11日報導指出,咬斷手指與誤傷他人,哪一行為更惡劣?無期徒刑及三年監禁,哪項罪刑更嚴重?稍有辨識能力的人都可以分出輕重,但昨日兩宗案件,裁判官卻作出令人驚掉下巴的決定。
港大應屆畢業生、22歲男子杜啟華,七月沙田暴亂當中咬斷警員手指,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等罪。儘管控方一再強調,控罪性質嚴重,要求維持宵禁令以免再犯。但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不僅批准保釋,同時剔除宵禁令,更減免每周到警署報到的次數。


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圖自港媒
退休的獨居老人、65歲男子符柱標,日前因不滿“中學人鏈”高呼口號音量過大,疑因情緒激動,混亂中傷及一名女教師,令其手指受傷,被控傷人罪。雖然辯方指出,正領取每個月3000元的綜援金,社會福利署剛批出一筆金錢去治療牙齒,還懷疑患有糖尿病,希望法庭予以有條件保釋。但裁判官卻以“案件性質嚴重”為由,駁回申請。
這兩宗案件,孰輕孰重,其實不難分辨。更何況,杜某共有四項控罪,當中一項是涉及《侵害人身罪條例》的第17條,即“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俗稱蓄意傷人)”,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獨居老人符某雖然同屬《侵害人身罪條例》,但只是第19條的傷人罪,最高只判3年。不論所控罪名的數量還是罪名的嚴重程度,後者都無法和前者相比,但偏偏罪名重的,卻能享受更“優越”的待遇。
如此判決,公正司法如何得到體現?公眾的疑問在於,在一些裁判官眼中,是否由於疑犯是年輕人,雖然參與了暴亂,但“出發點好”所以就可以輕判?而其他人不論罪名輕重,只要不是與政府警方對著幹,就可以任意重判?
這些質疑絕非由今日開始,暴亂持續三個月以來,此類例子數不勝數。包圍中聯辦並污損國徽的疑犯可保釋,最終審判遙遙無期;但塗污美國駐港領事館,由抓到訴到審僅需三日。黃之鋒涉及參與包圍警察總部的煽惑罪,裁判官不僅給予保釋,更開恩任由其離境到台北及德國,繼續發表煽動性言論;昨日再有參與非法集會的疑犯,獲裁判官開恩可以離境到台灣;乃至於,44名犯有“暴動罪”重罪的疑犯,都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保釋……
報導表示,如果公正司法無法得到體現,法治也就離淪亡不遠。早前民間發起“監察法官”的行動,“尊貴的”法官與裁判官,是時候接受市民的合理監察了。香港的法治絕不能毀在一些被政治立場左右的裁判官手中!

以前我好信香港司法制度。但自從佔中之後,我發覺原來判決者都係睇一個人,其中當然有正常人,但一樣有粉人。而當遇著個粉人時,司法制度都係一個笑話。



[ 本帖最後由 yeungph 於 2019-9-11 12:04 PM 編輯 ]



係時候移民....


司法制度必須改革
d黃官跟本係土黃帝



引用:
原帖由 yeungph 於 2019-9-11 11:59 AM 發表
香港《大公報》11日報導指出,咬斷手指與誤傷他人,哪一行為更惡劣?無期徒刑及三年監禁,哪項罪刑更嚴重?稍有辨識能力的人都可以分出輕重,但昨日兩宗案件,裁判官卻作出令人驚掉下巴的決定。
港大應屆畢業生、22歲男子杜啟華,七月沙田暴亂當中咬斷警員手指,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等罪。儘管控方一再強調,控罪性質嚴重,要求維持宵禁令以免再犯。但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不僅批准保釋,同時剔除宵禁令,更減免每 ...
正常人都不難分辨
係太公報先因為政治立場掛帥
去話條俾警察挖眼掙扎中懷疑咬傷黑警嘅細路係悍匪而個帶把界刀去發癲可能殺死搣時學生妹嘅憤伯係較安全
而一眾盲撐又連連稱是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m@n001 於 2019-9-11 12:24 PM 發表
司法制度必須改革
d黃官跟本係土黃帝
赤共領導嘅司法一定調轉判



引用:
原帖由 聞敬鑾 於 2019-9-11 12:33 PM 發表


正常人都不難分辨
係太公報先因為政治立場掛帥
去話條俾警察挖眼掙扎中懷疑咬傷黑警嘅細路係悍匪而個帶把界刀去發癲可能殺死搣時學生妹嘅憤伯係較安全
而一眾盲撐又連連稱是 ...
無可否認個傻佬真係發癲。不過睇你成句說明一樣唔好得去邊,被嚴重洗腦,全部毒媒觀點加自已作。仲有一樣,應該將所有係反修例事件上,所有曾帶武器上街而被捕人士都唔俾保釋,你話岩唔岩。
去話條"俾警察挖眼"掙扎中"懷疑""咬傷""黑警"嘅"細路"係悍匪而個帶把界刀去發癲"可能殺死"搣時學生妹嘅憤伯係較安

[ 本帖最後由 yeungph 於 2019-9-11 02:05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yeungph 於 2019-9-11 11:59 AM 發表
香港《大公報》11日報導指出,咬斷手指與誤傷他人,哪一行為更惡劣?無期徒刑及三年監禁,哪項罪刑更嚴重?稍有辨識能力的人都可以分出輕重,但昨日兩宗案件,裁判官卻作出令人驚掉下巴的決定。
港大應屆畢業生、22歲男子杜啟華,七月沙田暴亂當中咬斷警員手指,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等罪。儘管控方一再強調,控罪性質嚴重,要求維持宵禁令以免再犯。但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不僅批准保釋,同時剔除宵禁令,更減免每 ...
公正



附件

bkn-20170522050052501-0522_00822_001_01b.jpg(107.03 KB)

2019-9-11 14:49

bkn-20170522050052501-0522_00822_001_01b.jpg

e18e7e025f0fb680bb3e0669f98af476.jpg(108.68 KB)

2019-9-11 14:49

e18e7e025f0fb680bb3e0669f98af476.jpg

images.jpg(17.28 KB)

2019-9-11 14:49

images.jpg

引用:
原帖由 yeungph 於 2019-9-11 01:54 PM 發表
無可否認個傻佬真係發癲。不過睇你成句說明一樣唔好得去邊,被嚴重洗腦,全部毒媒觀點加自已作。仲有一樣,應該將所有係反修例事件上,所有曾帶武器上街而被捕人士都唔俾保釋,你話岩唔岩。
去話條"俾警察挖眼"掙扎中"懷疑""咬傷""黑警"嘅"細路"係悍匪而個帶把界刀去發癲"可能殺死"搣時學生妹嘅憤伯係較安 ...
我係好中肯客觀
睇到先講睇唔到唔會亂講
咁挖法都話冇挖同現場影到布袋彈都話係假冇分別
根據官媒嘅講法隻黑警係俾人用鉗鉗斷隻手指的
話用口咬,邊有咁易,冇可能唔合理毒霉假新聞白痴至信



髮絲係土黃帝


[隱藏]
中肯


引用:
原帖由 聞敬鑾 於 2019-9-12 12:30 PM 發表


我係好中肯客觀
睇到先講睇唔到唔會亂講
咁挖法都話冇挖同現場影到布袋彈都話係假冇分別
根據官媒嘅講法隻黑警係俾人用鉗鉗斷隻手指的
話用口咬,邊有咁易,冇可能唔合理毒霉假新聞白痴至信 ...
都話左洗腦的人永遠看唔到真實。講得挖眼,黑警,呢D已經知睇咩報,仲話用鉗鉗斷,則係話個警察被暴徒咬住手指,因為見手指無斷到,所以搵同胞或自已唔知係邊搵支鉗好狠咁鉗斷佢再屈個暴徒?仲有口咬唔斷手指?我就話絕對100%咬得斷囉。

[ 本帖最後由 yeungph 於 2019-9-12 05:09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m@n001 於 2019-9-11 12:24 PM 發表
司法制度必須改革
d黃官跟本係土黃帝



附件

HXXE2312.JPG(85.45 KB)

2019-9-12 19:31

HXXE2312.JPG

CWHC9296.JPG(170.11 KB)

2019-9-12 19:31

CWHC9296.JPG

引用:
原帖由 聞敬鑾 於 2019-9-12 12:30 PM 發表


我係好中肯客觀
睇到先講睇唔到唔會亂講
咁挖法都話冇挖同現場影到布袋彈都話係假冇分別
根據官媒嘅講法隻黑警係俾人用鉗鉗斷隻手指的
話用口咬,邊有咁易,冇可能唔合理毒霉假新聞白痴至信 ...



附件

LWJP3616.JPG(240.9 KB)

2019-9-12 19:31

LWJP3616.JPG

引用:
原帖由 yeungph 於 2019-9-12 05:01 PM 發表

都話左洗腦的人永遠看唔到真實。講得挖眼,黑警,呢D已經知睇咩報,仲話用鉗鉗斷,則係話個警察被暴徒咬住手指,因為見手指無斷到,所以搵同胞或自已唔知係邊搵支鉗好狠咁鉗斷佢再屈個暴徒?仲有口咬唔斷手指?我就話絕對100%咬得斷囉。 ...
見到黑警挖眼講事實有咩問題?
唔通好似你地咁見到都話假先啱?
And用鉗鉗斷係共媒講的
所以就係黑警挖完人眼再反屈人咬斷佢手指囉
除非你話共媒講大話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Reporterdog 於 2019-9-12 07:31 PM 發表
正常人都不難分辨
係太公報先因為政治立場掛帥
去話條俾警察挖眼掙扎中懷疑咬傷黑警嘅細路係悍匪而個帶把界刀去發癲可能殺死搣時學生妹嘅憤伯係較安全
而一眾盲撐又連連稱是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