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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條野太粗 於 2019-9-10 05:55 PM 發表
好撚後悔投過票俾呢個人渣,人生污點
好彩我22年都冇投票,以後要投比爆炸頭,勁鐘意佢講嘢有根有據有口才兼有頭腦同急才。

[ 本帖最後由 公園小OL 於 2019-9-11 01:36 PM 編輯 ]



出律師信告佢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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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雨點子 於 2019-9-11 11:08 AM 發表

只有清除策劃者才能止暴,已知文主黨,公文黨,公黨,生果報老闆,戴學教授,社文,港獨,自缺。
如果運用特權法,用就用到盡,用到絕,唔好用到唔湯唔水。看來這個特首未必可以做到有效果,我就不睇好。到時用的唔用的可能更亂。
另一個問題用了,不去執行或者用來無法執行,有用?現在根本有好多法例有執行到位?
文主黨,公文黨,公黨,生果報,戴教授,社文,港獨,自缺,從來沒有說下暴徒的衝擊,打市民,次次只 ...
三句講晒,多謝前一屈果兩個卜街憎埋下咁多炸彈比幾百萬香港人,一個貪錢,一個貪酒飲。

[ 本帖最後由 公園小OL 於 2019-9-11 01:3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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