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早就要出來譴責傳媒,話呢條係惡法。但一路唔出聲,啲人就比傳媒洗腦,覺得呢條法例唔好,亦加左好多歪理。例如話大陸作條罪假結婚,要送啲人上去審。其實作條罪出來拉人,平時都可以做,而家有冇人上大陸玩或消費,比人作條罪拉左?我唔覺有,否則唔會咁多人上大陸消費。


被引用(1)
全部都係畀d身有屎嘅人煽惑。精人出口,笨人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