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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8歲廚工兩年前在facebook結識12歲女童,訛稱自己15歲,不斷要求對方傳送私處照片,得逞後以裸照威脅性交,女童害怕照片在網上被公開而就範。廚工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刑事恐嚇、與13歲以下兒童性交等4罪,求情稱對女童感好奇而犯案。法官明言案情嚴重,先為他索取心理報告,了解有否戀童癖,押後至9月27日判刑。



被告蔡盛昌(28歲)被控一項刑事恐嚇、兩項與13歲以下兒童性交、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事主案發時僅12歲。辯方求情稱,被告生於內地,自小失去母親及來港定居,6至7歲時遭後母虐打致左眼失明,現時仍用頭髮遮掩左眼,只有中三學歷。被告案發時有一名21歲女友,聲稱對女童好奇而犯案。

法官認為案情嚴重,本案涉及以裸照恐嚇,事主因此事受創傷及發噩夢。




痴Q線!未成年少女都搞,有冇搞錯,個女仔得12歳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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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mingpao.com/pns/港聞/article/20190906/s00002/1567708059248/扮15歲識12歲女童-26歲男索裸照逼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