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170萬人就可以用維園及幾條街裝哂,當年回歸前的600萬市民,搬哂去界限街以南,就唔使米角搲哂頭,諗唔通要交番「鄕講」俾大陸囉!
估計當年兩國傾「鄕講」前途時,界限街以北到新界是租借的,哪裡居住的「鄕講」居民點處理呢?唔通安排佢哋遷哂去界限街以南居住,交回租借的新界俾大陸,死都唔放割譲咗嘅地方?但係又裝唔哂600萬人咁多呀!喺咪唯有放棄呢?
而家隨便都可以放百多二百萬人,呢條人妖咪真係過咗米國一棟,令米國呻笨,點解二十年前,諗唔通點處理600萬人,而交出割讓的地方,眼白白要交番出黎,咁on居呢?
當年諗到租借新界出嚟條橋的人,真係高招和有遠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