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
Silver Member
原帖由 高大疑惑的老闆 於 2019-8-17 01:48 PM 發表 https://www.bomb01.com/article/20536?fbclid=IwAR1JfPSmJGERGxaz2fzasDouXIcPyNC9uRNVrNF408hjwhQ6_wXEgGAmAtY 其實假如傷口真的有機會係俾警察打到的,一早自己或者泛民議員就企出嚟䦕記招啦! 又怎會放過這機會?! ...
原帖由 chimingchan2014 於 2019-8-20 07:54 PM 發表 樓主,你嘅標題寫錯字喎,唔係「唔傷」而應該係「誤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