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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香港機場示威中被打後,解放軍東部戰區陸軍隨即於周三(14日),以《付國豪被毆打之後,我們必須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90814/bkn-20190814181305048-0814_00822_001.html進入香討影片區






引用:
原帖由 秋天進擊的童話 於 2019-8-14 10:59 PM 發表
出動武警部隊同解放軍有很大差別,香港人應該多了解基本法

駐港解放軍是可以出動幫助特區政府執法的,只要中央同意。當然人數少,用什麼法律執行行動也是關鍵。

武警部隊在基本法下在香港沒有執法權。那部署大量武警部隊在深圳,就意味著中央出手很大機會會用基本法十八條,人大常委會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實施全國性法律方式,武警部隊是依照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執法。被捕人士理應在中國法院審理,並在國家監獄服刑。

如果是以十八條方式,用了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那平亂行動就沒有出動解放軍的必要了。



引用:
原帖由 nkt1234567 於 2019-8-15 08:20 AM 發表
香港唔係不嬲都有解放軍既咩 唔驚近呢班驚遠果班?
四樓有註解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degussa 於 2019-8-15 03:56 PM 發表
嘩,這條例更厲害,暴徙要受中國法律制裁,而不是香港法律。定罪後,是否要在國內受刑呢?
應該係,如果唔係邊駛準備咁多豬籠車運送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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