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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berale 於 2019-8-14 09:51 AM 發表
年輕人社會肯定有不公義、欺凌、欺騙等之事。

是否堅持自己的觀點、堅持手法去處理這些問題?
警察驅散時打了你一吓,你不滿,用一樣手法還撃,你與他有什麼分別。
冗員,上級可能視而不見,怕負上管理不善,欺凌(其他的多做)、欺騙(薪金用不其所)就存在。其他人有沒有需要去抹黑,去欺凌冗員。
等等

年輕人,你們有勇氣去企出來。
但方法不正確。

希望你們堅持對政府對警察道德標準,用正確的社會接受的途徑,慢慢去把不公義、欺凌、欺騙等之事改變。

最後社會不公義、欺凌、欺騙等之事,解決方案不在政府而是在個人。

樂見年輕人淺黃,香港將來靠你們,成為沒有不公義、欺凌、欺騙之地方。

[ 本帖最後由 雨中忽然蛇 於 2019-8-14 12:4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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