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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yman7727 於 2019-9-10 04:53 AM 發表
為何警方睇左報告不第一時間公諸於世以釋除各方疑慮?還警方清白?點解還要調查研究呢?希望不要用到'應該'、'可能'這些字眼,又或者真相出人意表?
警方已表示所得醫療報告只會用作偵查,唔會供佈醫療報告內容。應該係使用資料的條件。我覺得合理。將來整仵事公布,市民便知真相。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