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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暴動罪是否一定要經現有法律程序審判呢?


有 post 講左.

上述資料講 的人士 係流料.



引用:
原帖由 後生族 於 9-8-2019 12:00 PM 發表
有 post 講左.

上述資料講 的人士 係流料.
唔一定喎可能呢個人有咁講喎



[隱藏]
要求証先 , 避免比人利用 攻擊異己..
轉貼................
「稍一不慎便會中招」。
梁家傑與太太陳淑儀Carol是港大同屆同學,曾分別擔任法律系學生會會長和秘書,兩人於1987年結婚,育有一個女兒及一對孖仔。雖然陳淑儀Carol是事務律師出身,但早於1995年已轉做全職媽媽,她積極投身政治活動,曾為梁家傑任助選。
至於網上瘋傳的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淑儀確有其人,但她的英文名為Christal,而梁家傑太太陳淑儀的英文名為Carol。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422772/【反修例】太太被指是律政署檢控有利示威者 梁家傑澄清:沒有最假只有更假?mtc=10012

[ 本帖最後由 後生族 於 2019-8-9 02:11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後生族 於 9-8-2019 12:32 PM 發表
要求証先 , 避免比人利用 攻擊異己..
當然要求證先 黑衣做喱啲最賤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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