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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人權陣線發起7.21大遊行,今日收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但警方以公共秩序安全為由,嚴格限制遊行隊伍必須設於灣仔盧押道與莊士敦道交界解散,不能以金鐘或中環作終點;且遊行必須於當晚9時結束,有別於過往定於晚上11時59分。警方更企硬只開放軒尼詩道西行3線及兩條電車路,拒絕開放6條行車線。...



民陣發起的7.21大遊行,申請由維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終審法院。民陣今日收到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警方以網上有言論指,7.21於金鐘或中環有衝擊行動,對公共安全有極大風險,強制遊行終點必須設於灣仔盧押道北行線與莊士敦道交界,即修頓球場附近。民陣對此非常不滿,召集人岑子杰批評警方提出的限制是超乎常理,也質疑未能疏導大規模人潮。

岑子杰續指,警方只肯開放軒尼詩道西行3條行車線及兩條電車路,堅拒全部6線開放,其他行車線也不行手。他指,無論6.9或6.16遊行,當日人潮已逼至炮台山,即使7.1遊行,也要開放駱克道,惟7.21遊行路線不但被縮短,行走道路也設限,即整個遊行面積收窄,路面難以負荷人潮。

岑又指,警方以同樣理由,限制7.21不反對通知書的時效只至當晚9時,拒絕民陣提出的23時59分。他直言,若要按照警方要求,根本難以執行,「幾乎等於零」。

岑子杰批評,警方一直拖延不發出7.21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直至遊行前兩日、即今日才發出。他指,即使民陣向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一般需時3個工作天,「其實上訴嘅機會係好難操作」,但民陣會再研究。

被問到警方今次就民陣遊行設多處嚴格限制,是否與近日建制陣營要求停發或限制遊行集會不反對通知書有關,岑子杰直言是絕對有關,強調取締和平集會,是無助處理升級行動,若7.21當日發生不愉快事件,建制派必須負全責。
岑子杰強調,民陣發起的遊行,必須保障參與者於合法及和平環境下進行,若不理會不反對通知書,堅持以終審法院為終站,坦承執行上有困難,且與7.1遊行有別,當日是警方臨時要求更改終點,雙方也沒白紙黑字的共識,仍有爭取空間。但今次警方在關鍵時間才設限,令民陣難以上訴,「只可以考慮接受不反對通知書定唔接受,我哋需要從詳計議作決定」。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719/59840971



維園


維園到修頓可容納多少人?
隊頭到修頓球場時,隊尾人士可能還在維園未起步,即係隊尾未起步遊行已完結?

莫非怕遊行人士經過警總又噓爆佢?

[ 本帖最後由 東南亞 於 2019-7-19 07:1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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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冰風蓋天 於 2019-7-19 07:12 PM 發表
其實23條都係撤回,但要重啟亦隨時可以重啟。根本依家遊行已經唔係針對條例,而係為選舉做勢!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才是首要



引用:
原帖由 東南亞 於 2019-7-19 07:12 PM 發表
維園到修頓可容納多少人?
起碼3百萬零n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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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係會佔領法院?


次次行完都整爛哂啲地方,成班仆街當係周日娛樂節目!


最主要是終審法院唔比佢地去


引用:
原帖由 diuadm9 於 2019-7-19 07:16 PM 發表



加撤回
其他隨便
其實23條都係撤回,但要重啟亦隨時可以重啟。根本依家遊行已經唔係針對條例,而係為選舉做勢!



佢地唔係要去元朗咩,應該分散咗好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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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限制集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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