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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右)涉於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左)後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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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陳同佳去年二月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返港,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修例風波一發不可收拾引發連場暴力流血衝突,政府終在上月「跪低」暫緩修例。台灣殺人案女死者沉冤未雪,而因返港後處理女友財物而被控洗黑錢等罪名的陳同佳,估計最快十月獲釋,意味會逍遙法外。有指案件死者潘曉穎父母曾於政府暫緩修例後去信特首林鄭月娥,並提出包括以「單次個案處理」等四個方法引渡疑犯到台灣受審,望政府特事特辦,以為女兒討回公道,惟政府並沒有作出具體回應。

去信提4方案望討回公道

政府於上月十五日宣布暫緩修例,有消息指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父母曾於政府暫緩修例後,即上月廿六日去信林鄭月娥提出四個方法,望為女兒討回公道,包括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本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政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逃犯、賦予本港法庭域外法權;以及勸說疑犯到台灣自首,並在信中表示,對女兒遇害無法釋懷,望林鄭在修例引發重大爭議後,考慮各種「過去存在客觀限制不可行」的方法,再次盡力為其女兒討回公道,又指案件已刻不容緩,望可獲特事特辦處理。

政府原定於上月十二日於立法會就修訂《逃犯條例》恢復二讀,但當日立法會爆發衝突,未能如期恢復二讀。林鄭月娥在當日播出的電視台訪問中表示,家屬鍥而不捨申訴,她指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必須找出解決方法,任何可能性也不能放過。惟包圍立法會行動持續,政府三日後宣布暫緩修例,當時林鄭僅表示,只能向潘生、潘太說真的已盡了力,望他們釋懷,政府是盡了很大努力。

林鄭由暫緩修例至今,從未公開曾與台灣殺人案死者的家屬通訊情況,亦未有提及其他解決辦法。

事實上,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尹兆堅早已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以望處理台灣殺人案,兩人分別建議修訂《侵害人身罪》及《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解決引渡問題。而楊有關賦予本港法庭域外法權的私人條例草案更已獲律政司發出證明書,即草案符合規格,可交立法會審議。而議員張超雄則於上月二十日、即政府暫緩修例後,把有關私人條例草案提交予律政司,同樣已取得證明書。

政府稱有關聯繫不宜公開

本報就林鄭是否曾收到台灣殺人案死者家屬信件事宜向政府查詢,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與受害人家屬聯繫的事不宜公開。

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表示,在處理台灣殺人案一事上「政府一定要諗辦法做嘢」,又指作為政府不應讓本港有殺人犯在認罪後仍「喺街度行嚟行去」,必須想辦法解決問題。她又指,陳同佳最快十月下旬獲釋,立法會復會已是十月初,質疑如到時再處理,是否能夠趕及。



當時唔係話還死者一個公道咩
究竟係邊個硬推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父母促特事特辦-殺人犯移送台灣-政府怠慢-214500383.html



一個中國, 要送台必要送中


如果可以 "特事" 特辦, 跟住又可以 "特事" 特赦, 再跟住直頭可以 "特事" 取消香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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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幾萬人撐陳同佳, 你仲想講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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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烏鴉白色2017 於 2019-7-18 09:45 AM 發表
一個中國, 要送台必要送中
陳同佳老母都有份去叫反送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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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宇宙熱情的隊長 於 2019-7-18 09:58 AM 發表
盲反暴徒敎主陳同佳十月出冊,
到時一眾門生大人細路會唔會搞個慶祝party呢?
到時陳同佳坐正教主之位, 痴蜂嗰幾個柒頭企埋一邊



犯民,黃絲包庇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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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mine 於 2019-7-18 09:44 AM 發表
https://s.yimg.com/ny/api/res/1. ... 36431ba67578e0762ab查看相片


陳同佳(右)涉於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左 ...
擺上發庭一定能打贏?贏左呆灣唔收又點?如果輸左罪犯申請永久終止……咁點?講的時候個個天才😂😂



引用:
原帖由 具陽哥 於 2019-7-18 09:52 AM 發表



一個終國
一個台灣
中國跟台灣有引渡法,結果真係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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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早提出交犯,毒娥同時唔睬人
係要私下攪大龍鳳立法邀功,咁咪抵佢仆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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