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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個討論者3.0 於 2019-7-17 03:51 AM 發表


你條死扑街文宣團專門轉移視線,有種再 block 我,正一懦夫死扑街 WingManTak!
呢條柒頭WongManTak正含鳩剷全家死淨佢一個最好就爛鳩頭爛春代



引用:
原帖由 pkgov 於 2019-7-17 04:48 AM 發表
有關警員相信是在按壓該名疑犯的穴位?

only stupid people like you will believe
邊個stupid 啲?
被插眼一說出自一張現場cap落黎既圖片,純粹捕風捉影;假如真係被插眼現場咁多記者、暴徒會連一段片都冇?插眼係一件好嚴重既事被捕者對眼連紅都冇紅到,又何以有「被用私刑至咬緊牙關」一說,?有片段顯示疑犯當時襲擊緊警員,警員以適當武力包括壓點控制(照片段睇係想按壓人中位,而呢個亦係穴位控制既其中一個最痛最易有反應既位置,但缺點係易被咬)以制止暴徒既施襲。到底當時警員係想控制被捕人而被咬定插緊眼被咬,邊個說法愚蠢啲我諗正常人都心知肚明;做文宣既講出黎係基於佢地有目的要做呢啲無恥既事、毒媒附和係因為佢地要制造仇警氛圍、深信不疑既普通市民;除左蠢我諗唔到其他原因。
唔好比自己既政見令自己成為一個盲目、無恥既人;做左蠢人被利用仲以為自己好醒。

[ 本帖最後由 eorry 於 2019-7-17 05:10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子將 於 2019-7-17 02:58 AM 發表
毒妓死全家
林匡正,啤梨都要死全家



同啲曱甴講都唗氣...
是非不分,俾人洗腦俾人利用仲以為自己威威為市請命
係時候找數!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番梘強盜羅拉 於 2019-7-17 04:30 AM 發表



9931227

隻眼損都無損,紅筋都無條,似訓左12粒鐘咁精神
插眼?on9 先講得出
監等的眼神 
竹土



先襲警 再拒捕 再反抗 再襲警致永久傷殘 呢d唔判阻嚇性刑罰 以後人人 都拒捕咬警察得啦


暴徒襲警嚴重傷害他人身體
破壞社會秩序行為極為惡劣



引用:
原帖由 08_阿寶 於 2019-7-17 04:01 AM 發表
影片
由頭到尾都係咬住警察隻手指,睇唔到插眼先,唔通任人咬手指唔反抗?手指都斷埋,當時已經好痛,冇咩力挖眼啦,所以對方眼冇事,多謝還原真相,暴徙一定要入罪,伸張正義。



《香港法例》有兩條例針對襲警:一為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36b,即「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任何警務人員或在協助該警務人員的人」[1],最高可監禁兩年。另一條例為第232章《警隊條例》第63條,即「任何人襲擊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或協助或煽惑任何人如此襲擊或抗拒……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wallacemilk 於 2019-7-17 05:09 AM 發表
同啲曱甴講都唗氣...
是非不分,俾人洗腦俾人利用仲以為自己威威為市請命
係時候找數!
佢地用埋啲無恥手段以為自己已經贏左,但無諗過當對家去到某個點就會陪你玩無恥,到時先係見真章既時候。都係嗰句,萬物皆有緣,因果循環不息;今日警隊受緊政府任由言論自由無限大、面對市民辱警不作為既惡果。繼續任由無恥之人佔領話言權,孽報到來時,套用暴徒既一句說話「香港人沒有一個是無辜的」。



「平果妓者」+「連燈暴徒」卜街過佢哋口中嘅中共多多謝。
引用:
原帖由 共享陽光 於 2019-7-17 02:50 AM 發表
周日的沙田暴力事件,造成多名警察受傷,其中兩人慘遭斷指,惟立場上腦的激進分子已經完全無視是非,想盡辦法為咬斷警指的暴徒開脫,在網上聲言是斷指警察「插眼在先」、「罪有應得」云云。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昨日在facebook上貼圖還原當日場景,原來所謂「受害人」被「插眼」前正扯住一名倒地警員的衣領,更揮動雨傘直擊警員頭部。其他警員見狀即上前支援,遇當事人即強烈反抗。有關警員相信是在按壓該名疑犯的穴位、 ...



傷人: 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和19條所涉及的傷人罪是侵害人身罪當中最嚴重的。第17條所涉及的罪行大多在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而第19條涉及的罪行則可在裁判或區域法院審理。第17條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而第19條最高刑罰可監禁3年。傷人罪的嚴重後果包括有機會被判監禁。因此如果你面對傷人罪,你必須認真處理。


引用:
原帖由 飛天盒仔 於 2019-7-17 05:27 AM 發表
「平果妓者」+「連燈暴徒」卜街過佢哋口中嘅中共多多謝。

有過之而無不及,每次見到巫婆個閪樣就想嘔






肥佬泥又發功!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丸尾君 於 2019-7-17 05:22 AM 發表

由頭到尾都係咬住警察隻手指,睇唔到插眼先,唔通任人咬手指唔反抗?手指都斷埋,當時已經好痛,冇咩力挖眼啦,所以對方眼冇事,多謝還原真相,暴徙一定要入罪,伸張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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