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烏鴉白色2017 於 2019-7-15 09:52 AM 發表
《逃犯條例》爭議持續,警方與示威者昨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衝突,有被一截,一名香港大學畢業生涉在被捕,咬斷被捕時警員右手無名指,據悉他被捕時曾被警方挖眼。香港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黃程鋒表示,被捕男子為香港大學畢業生,為李兆基堂前堂友,目前男子身處於葵涌警署,被控非法集結。暫時未知...

http://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1907 ...
好似有人揸刀???




被引用(14)
果把聽講係鐵鉗


氣槍都帶得啦
唔會引起恐慌既
唔信問看更劣屍同法棺



睇唔清楚,當作參考


係切斷,定咬斷,驗傷口係可以驗來,港大呢隻畜牲暴徒用力傷人,必要嚴懲 !


警察已無反抗能力,捉住人地只手冷靜地……
無論剪定切,呢個暴徒兇殘無比,極度恐怖份子,應列頭號通緝犯,懸紅加碼,通緝歸案。



係用剪鉗剪手指!


一哥,你點賠呀。飯桶用飯桶指揮官即是攞警員條命嚟較非。點解唔出SDU.點解!


議員及記春係幫兇!


政府及一哥要交待下次警方會點做,警員不能白白送死。香港有冇人可代替呢位無能一哥!


問題係拉到果個人嗎 ?惡過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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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隻喪屍搶咗警棍


呢堆人應該中幾個,事日不遠,上網搵呢條片放大,拎去超級電腦一搜尋,哈哈... 叮噹叮噹,到時你想睇委任證,就好睇耐少少喇,因為無得睇,第二時睇下自己個終身編號係幾多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