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法律指導思想是惡法思想
中共的法律完全符合了惡法的標準,因為共產黨對國家、對法律的定義非常罪惡,它的理論是惡法理論,是完全以背棄人類理性、漠視人的尊嚴、踐踏人的權利為特徵的。
共產黨講要建立「無產階級專政」,其意思是:無產階級可以騎在別的階級頭上作威作福,無產階級的地位要比別的階級高。這是「製造社會不公」,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違反法律的公平性,符合惡法特徵。所以「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一定是惡法政權。
馬克思對國家的定義:「國家是階級壓迫階級的(暴力)機器」。馬克思把國家定義成一個群體迫害、群體滅絕的、準備進行反人類罪行的罪惡機器。所以,凡是以馬克思理論為指導建立起來的國家,其法律體系就是惡法體系,社會主義國家血腥殘暴的根源是馬列主義。
實際上「國家是一個調和的機構」,它必須調和各方面的意志和利益。
馬克思對法律的定義:「法律代表統治階級的利益與意志總和」。如果是這樣,那麼法律就成了統治者「謀財害命的工具」,真是胡說八道。馬克思的這句話也是惡法的指導思想。馬克思說的話很邪。
實際上,法律應該代表全體公民的公共利益與意志,應該代表公平、正義、道德與良知。
可見馬克思對國家、對法律的定義是何等的荒謬與邪惡,這就是惡法的指導思想,這就是惡法的根源。在馬克思這種理論指導下制定出來的法律一定是邪惡的法律!絕無例外。所以共產黨國家總是暴力與罪惡同在。這種法律根本就不可能被世人所接受,必為世界潮流所拋棄。共產黨還說社會主義先進,其實共產黨和社會主義真的是非常落後非常變異的生命,應該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
但是,馬克思對國家和法律的定義,卻是共產黨的立國基石,是共產黨法律的指導思想,共產黨不能也不敢拋棄。在這種理論指導下的共產黨法律非常自私和殘暴,根本就沒有正義和道德可言,完全符合惡法的標準。所以說,中共的法律就是惡法。
最近中共高呼「以法治國」、「以憲治國」,不要奢望這是中共從良了。中共的法律本身就是惡法,翻開中共《憲法》、《刑法》,裡面有許多惡法條文。馬克思理論指導下制定的法律一定是惡法,這就是惡法的根源。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都是惡法。「無產階級專政」這句話就體現了惡法概念。共產黨如果不拋棄馬克思主義,它的法律就是惡法,這時的「以法治國」就是最罪惡的東西。
中共上臺後,以馬克思理論指導搞了許多運動:鎮壓反革命、取消會道門、三反、五反、反胡風、反胡適、大躍進、人民公社、城市工商業改造、反右、大煉鋼、反瞞產、四清、文化大革命、破四舊、批林批孔、評法批儒、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學大慶學大寨、反擊右傾翻案風等等,都是在中共的法律法規指導下完成的,這些法律法規都是惡法。計劃生育也是按照計劃生育惡法實施的,實際是用「兩戶絕一戶」的方法消滅中華民族。中共的稅法是殘酷搜刮人民的工具,也是惡法。可見中共的法律就是惡法。
以惡法治國,罪惡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