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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每一天望海 於 2019-7-12 01:18 PM 發表
9909303
啱啦,唔好俾佢地撕,佢地一撕就報警告佢刑毀



即係打劫果個吾犯法,阻人打劫果個就犯法,


咁叫人貼、親自貼犯法嗎?




咪吹啦,咁都要拉九成連登會員拉曬啦


[隱藏]
咁,開放全港行人隧道, 放工放學, 星期六日, 貼過夠。。。。只要不塗鴉,一張疊一張, 玩夠後, 清理成本, 比其他破壞低很多。。。


引用:
原帖由 singsingcat 於 2019-7-12 10:58 發表
律師熊運信指出,任何人損毀其他人物品,已經構成刑事毀壞罪行。對於有網民質疑,懷疑有人於facebook組織他人到場撕告示紙。熊律師指,根據《社團條例》組織是需要登記,否則有機會屬非法組織。一旦有人於唆擺其他人進行刑事案件,涉教唆的行為已構成罪行,熊指出:「叫人去犯法,就算無人出現都係犯法,呢個唔係辯護理由。」至於參與人士無論是透過甚麼途徑刑毀,參與本身已是違法行為。

分明係黑社會貼尋人街招,原來 ...
我也考慮過他人財物這點, 相信法官要考慮全面證據與環境。



引用:
原帖由 hindsight 於 2019-7-12 01:05 PM 發表

今係街招上重貼就可以啦,一般街招都重貼再重貼
可以咁講, 議事論事
重貼已經係另一個case



DLLM你貼唔犯法 我清理垃圾犯法

我DLLM喇



有鑑於黃色暴徒已邪惡至極點,從今開始,不管是我認識的,不認識的。只要我知道其是支持犯氓,或投票給犯氓,以至支持暴亂,甚至參予暴亂者,此等生物及南亞,若遇到困難,或有危難時,我不會給予幫助及救援,立此為據,沒有完結限期。
此等生物若需要幫助,金錢,請找黎賤英及犯氓。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樓下紅色手袋 於 2019-7-12 01:22 PM 發表
即係打劫果個吾犯法,阻人打劫果個就犯法,
香港而家就係咁光怪陸離



好笑啦, 撕毀人地既財物的確係犯法, 但係要搵到個人認果件野係佢既財物先得, 佢認左即係佢都係犯法


一人寫幾百張memo紙收幾錢, 貼上牆又幾錢, 暑假唔使返學,賺返零用錢都幾好


《反暴力和平保家園》行動
請大家保持心境平靜,不要中漢奸暴徒奸計。
現在特務、政棍和暴徒合作,設圈套策劃暴動,牠們現在用的手法專業,有預謀策劃的把反暴力市民變成暴徒,請大家不要中計。
連儂牆其實是挑釁煽動市民手法,請大家不要理會。牠們的設圈套如下:
1.【正】政棍、黃媒、學棍們,會以攻心術〈神化〉連儂牆為自由民主,聖潔的發聲地方。
2. 【提】美特使用網上打手以藍營身份,用連儂牆為題,攻擊黃軍無限放大事情,再用一些口號〈如:自己社區自己救之類〉,誘發《普通市民》對黃軍對立和仇恨,並提供各區紙仔牆地址,煽動網友去破壞。而黃軍會部署好攝影人員和學棍在現塲埋伏。
3.【反】黃軍會部署好攝影人員及學棍在各個現場埋伏,衹要有普通市民沉唔住氣,郁手撕紙仔牆,廢青就會上前理論,挑釁市民動手,一邊拍攝一邊報警,令警察左右為難。
4.【火】出錢請〈演員〉扮成藍營人仕,煽動在場圍觀普通市民向廢青動手,一邊拍攝一邊報警,請遠離搞事現場,有警察去處理。
5.【風】現場會有一班軍師,專做策劃、收風及安排工作。
6. 【脫】一班人會協助,最初搞事的自己有甩身和散水。
7.【除】突然政棍就會出現,負責談判講數或都扮和事佬。
8. 【謠】最後各大黃媒就會造謠生事,連同現場攝影師的影片,【屈】普通市民侵犯民主自由,黑警包庇暴徒。
貼幾張紙仔不代表什麽,不要太衝動,平常心反暴力,不要墮入特務、政棍、漢奸和暴徒圈套。



等食環署去撕囉, 咁唔犯法啦


[隱藏]
良好市民協助清潔香港,清除街招都犯法?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