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NvyKqp 於 2019-7-10 03:17 PM 發表

好彩「23條」係2003年立法不到! 正於「返送中」係2019年立法不到!
貼D紙仔表達對政府不滿, 又話人犯法!
犯法與否一回事,公共地方就唔應該咁做,公德心呢回事與人格及個人公民質素有關。如果閣下覺得呢D行為係正確,本人會覺得閣下非常的可憐。



被引用(3)
在各區𠝹爛泛民的路邊banner的朋友, 你們有公德心嗎? 本人會覺得你們才非常的可憐。


班暴民連私人地方都搞喎


完全同意。呢D人渣將黑講成白,自己祖宗唔認,那有人格可言